时间:2012-10-30 22:08:37 作者:张锦伟律师 文章分类:最新动态
本律师代理的郑某公交车急转弯髋关节摔伤九级伤残以消法索赔36.2万元案,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于2012年10月16日第二次公开开庭审理,并于10月30日组织双方调解,在法官和本律师的共同努力下,被告杭州公交集团公司同意于2012年11月15日前,赔偿郑某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者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共计26万元,案件受理费6735元,减半收取3367.5元由杭州公交集团负担。
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下城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