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1-11 17:03:49 作者:张锦伟律师 文章分类:最新动态
章某,男,1973年8月1日出生。
章某系装修装饰工人,应陈某、彭某要求为其家打空调洞。2012年5月14日上午10时许,章某站在陈某搭建的钢管架上为其三楼房间打空调洞过程中,因钢管架上木板断裂,章某摔到一楼平地上,致腰部受伤,后被送往富阳受降中医骨伤科医院、解放军第117医院等医治,后被诊断为L2椎体压缩性骨折等,住院治疗9天,出院后卧床休息4个月。章某的伤势经杭州某司法鉴定所鉴定,按人体损伤残疾鉴定标准,腰2椎体压缩性骨折压缩度达1/2,评定为十级伤残。事故发生后,就赔偿问题双方无法协商一致,而该次受伤事件造成章某无法正常生活工作至今、必须请家人护理照顾,给章某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生理痛楚和精神痛苦。
章某委托本律师代理该案,本律师在仔细分析法律关系,详细告知了章某诉讼可能存在的诸多风险,后章某于2012年12月24日向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9435.61元。西湖法院于当天受理本案,并将择期开庭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