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6-20 12:54:04 作者:张锦伟律师 文章分类:最新动态
黄某,女,1964年6月22日出生。
本律师代理的黄女士下公交被夹摔倒手臂碾压九级依消法索赔案,经下城法院决定重新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由于黄女士左前臂的正中神经、左尺神经等损伤,重新鉴定时鉴定所告知需要重新做一次肌电图,而肌电图是一项非常痛苦的医学检查,对该检查本身对于神经也是一种损伤。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黄女士左前臂的皮肤开始变得僵硬且不断萎缩,手指功能进一步变差。尽管有可能做出更高一级的伤残,然而考虑到各种因素,黄女士放弃重新鉴定,在法庭的主持下与公交公司协商处理。
经过数月的协商调解,2014年2月中旬,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除已支付的医疗费护理费约13万元外,杭州公交集团赔偿黄女士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精神损害等计336800元,于2014年4月15日前付清,并由公交公司负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双方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