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腕关节脱位十级伤残索赔17.11万元

时间:2014-06-20 12:59:01  作者:张锦伟律师  文章分类:最新动态

杨某,男,1977年6月10日出生。

2012年3月14日21时许,被告一葛某驾驶登记人为被告二某货运公司的浙A50**3号重型车在本市新风路38号附近倒车时,车尾与正在装货的原告杨某碰撞,造成杨某受伤的交通事故。后杨某被送往解放军第117医院救治,被诊断为右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伴腕关节脱位、右尺骨下段骨折、右正中神经损伤等,分别行相应切复内固定术及内固定取出术,两次住院治疗37天,出院后休息9个月、护理3个月。经司法鉴定,按交通事故伤残标准,杨某右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伴腕关节脱位等损伤致右上肢功能丧失10%以上,被评定为十级伤残,建议营养期限12周。事故当日,江干交警大队作出事故认定:被告一葛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杨某无责任。被告一葛某系代表被告二某货运公司履行职务,车辆由被告三某保险公司承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

杨某委托本律师代理案件。本律师代理杨某于2014年3月6日向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一葛某赔偿原告杨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等共计171174.81元,被告二某货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诉讼费。

江干法院于当天受理本案,将择期开庭审理。

执业机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浙江 杭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消费维权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工程建筑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张锦伟律师 > 张锦伟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