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上摔伤十级伤残以消法起诉索赔25.6万(08.11)

时间:2009-08-27 10:45:16  作者:张锦伟  文章分类:最新动态

    李某,男,1942年8月14日出生。
    2008年3月4日13时许,李某乘坐24路公交汽车,在某区由北向南行驶古墩路文一西路附近时,因司机急刹车致使李某在车上摔倒,造成李某右胸肋骨损伤。后李某被送往医院救治,被诊断右胸3-8肋骨折。经李某委托,本律师代理该案,委托司法鉴定,李某右胸3-7肋共五根肋骨骨折,评定为十级伤残。后于2008年11月向某市某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判令某市公交公司赔偿李某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伤残鉴定费等共计256924.29元。
执业机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浙江 杭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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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消费维权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工程建筑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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