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上摔伤八级伤残以消法起诉索赔26.2万(08.11

时间:2009-08-27 10:45:46  作者:张锦伟  文章分类:最新动态

    吕某,女,1941年2月1日出生。
    2008年6月13日15时许,吕某乘坐12路公交汽车,在某区三塘小区附近时,因急刹车致使吕某在车内撞在座位上、摔倒,造成右股骨等损伤。后吕某被送往医院救治,被诊断为右股骨颈骨折。经吕某委托,本律师代理该案,委托司法鉴定,吕某右髋关节功能丧失,评定为八级伤残。后于2008年11月向某市某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判令某市公交公司赔偿吕某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鉴定费等共计262150元。
执业机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浙江 杭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消费维权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工程建筑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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