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控公交车撞伤高某被鉴定为六级、七级、十级伤残(09.7)
时间:2009-08-27 10:53:59 作者:张锦伟 文章分类:最新动态
高某,女,1983年4月9日出生,某通信公司职员。
2008年8月2日18时30分许,驾驶员李某驾驶某路公交车,在某市某区天城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范家路叉口附近时,遇情况采取措施过程中,与前方同方向的两机动车和高某发生碰撞,并与其他车辆和行人继续发生碰撞,造成高某等9人受伤,后高某被送往医院救治。经高某委托,本律师代理该案,后进行了司法鉴定,高某双眼低视力评定为六级伤残,脑外伤遗有轻度智能损害评定为七级伤残,颅骨缺损评定为十级伤残,三级护理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