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交通事故膝盖受伤被鉴定为十级伤残

时间:2010-02-01 20:56:37  作者:张锦伟  文章分类:最新动态

        2008年8月25日,在艮山东路某处,王某驾驶中型客车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高某发生碰撞,致高某膝关节受伤、电动车损坏的交通事故。高某即被送至浙二医院治疗,膝关节处实施了放置钢板的内固定手术,后于2009年10月在浙江省人民医院实施内固定拆除术,经过休养膝关节遗留有部分无法屈伸的功能障碍。经高某委托,本律师代理该案,后进行了伤残鉴定,现高某膝关节功能障碍评定为十级伤残。
执业机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浙江 杭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消费维权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工程建筑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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