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的伤害属于消费伤害?

时间:2010-04-01 17:09:42  作者:张锦伟  文章分类:消费伤害

在公交车上摔伤、撞伤、碰伤等人身损伤、在出租车上撞伤、碰伤等人身损伤、在长途客车、大巴车、中巴车等合法营运车辆上摔伤、撞伤、碰伤等人身损伤、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在车辆或在住宿、餐饮场所等处摔伤等人身损伤,在一般的住宿、餐饮、娱乐、购物等经营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过程中受伤(包括因经营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摔伤、撞伤、碰伤或者在消费过程中因经营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受到外来侵害等等),均属于消费过程中所遭受的伤害。

执业机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浙江 杭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消费维权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工程建筑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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