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报道本律师因银行ATM扣手续费自我维权

时间:2010-05-18 14:14:33    文章分类:最新动态

ATM机异地无卡汇款

手续费该不该扣到收款人头上?

 

  5月7日上午,桐乡的蒋先生在当地建设银行ATM机上汇款,由于该ATM机具有无卡汇款功能,因此蒋先生先后两次放入现金,分别汇出1万元、2000元,收款人为杭州的张锦伟律师。

  很快,张律师收到了第一条余额变动短信提醒,提示他收到了1万元。但30秒钟后,他收到第二条短信,吃惊地发现自己账户被银行扣掉40元手续费。同样,在收到进账2000元的短信提醒后,张又被通知扣掉8元手续费。

  “银行怎么把手续费扣到我头上了?”张律师马上拨通了建设银行客服电话95533咨询原委。客服人员解释,通过建行ATM机省内异地汇款是需要收取手续费的,如果是无卡汇款,手续费统一从收款方账户扣除,因为目前建行的ATM机只能识别百元钞票,无法识别零钞,更无法自动找零,因此无法向汇款方收取手续费;而如果是ATM机转账,或通过柜台汇款,这笔手续费则向汇款方收取。

  “因为ATM机的功能缺陷,银行就有理由向收款方收手续费吗?”显然,张律师并不满意建行客服的解释,“现有的技术手段已经完全能够实现零钞识别和找零功能,比如上海地铁的自动售票机。银行ATM机达不到这种要求,属于银行硬件和软件本身的问题,而不能以此作为免责的借口。”

 

补偿50元电话卡:能否替代48元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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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浙江法制报http://zjfzb.zjol.com.cn/html/2010-05/18/content_5_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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