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12-07 20:32:04 作者:张锦伟 文章分类:最新动态
林某,女,1932年9月1日出生。
2010年4月15日中午11时许,林某在本市美政路公交车站登上一辆62路公交汽车,司机启动行驶,林某在车厢中部准备就坐时,司机突然急刹车,致使林某摔倒在车厢地板上,右下肢着地,造成林某右髋部受伤且活动不能。后林某被送往医院救治,被诊断为右股骨转子间骨折,住院治疗90天。
2010年11月,林某申请法医临床鉴定,2010年11月24日,司法鉴定机构出具法医临床鉴定意见书,林某2010年4月15日在公交车上摔倒致右股骨转子间骨折,按道路交通事故伤残标准评定为拾级伤残,评定护理期限14周。
经林某委托,本律师代理该案,将于近日向人民法院起诉。
